11330700MB15023283/2020-01016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11-26
主动公开
朗读
一、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19年1月11日成立起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原则是什么?
凡存在违法设定非行政许可事项,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者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存在与公开发布的权力清单内容不符;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相抵触的,或者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或者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应提出废止或者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意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者实际上已经没有实施的,应提出宣布失效的意见。
三、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确定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联系人:林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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