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0MB15023283/2021-00132

  • 文件名称:

    中共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2021-03-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中共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3-04 10:25:45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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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5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任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认为巡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是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11月5日收到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对28项具体问题,局党组书记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巡察整改反馈问题,主动牵头协调具体整改事项。处室及下属单位责任包干,全局一盘棋,落实落细,形成上下合力抓整改的责任传导体系,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责任清单、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局党组书记带头具体抓、抓具体,坚决做到整改问题亲自部署,突出问题亲自过问,遗留问题亲自处置。班子成员对牵头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全力核查、分析原因,处室及下属单位同步反应、抓好落实。规范执行周例会、清单管理、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实时督导,逐一落实、逐项销号,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制度边改边建。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1个,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28项,清退资金2.6091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明确局党组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1名党组成员做口头检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责令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2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主要在‘三个机关’建设要求和职责定位上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机关属性不够突出,在理论武装、学以致用上还存在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重点不够突出。”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10日至12月31日,办公室积极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接确认,退役军人事务部正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有关要求的资料汇编,12月31日局办公室全面梳理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关要求。二是11月10日,局党组在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进一步规范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加强学习统筹,采取党组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支部会议等不同层级、不同形式开展学习。三是11月10日,局党组制定完善学习计划,在全系统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对重点内容、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采取专题学习、专题讨论等方式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要义,提升学习实效,促进各项工作更好开展。四是11月20日,召开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组织全市退役军人系统党员干部220余人参加,邀请部、省厅及市委党校专家授课,提升学习实效。五是加强对相关台账的整理归档。

    2.关于“学习实效不够突出。”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31日,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强化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11月10日,局党组在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要求各级充分利用日常工作交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时机,逐级开展好谈心谈话,转变部分干部对理论学习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消除抵触心理。三是11月10日,局党组在第二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明确:进一步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提前谋划学习内容,加强对重要文件的专题学习,有主旨发言、有学习主题,创新方式丰富形式,实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四是加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的管理,12月15日局机关党委通过“学习强国”APP成立学习组织,建立长效的“学习强国”学习制度,开展日常学习竞赛,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3.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突出。”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2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交流;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并安排相关同志主旨发言,提升理论学习实效。二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中进一步规范班子成员调研工作,每年年初由办公室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方案,明确班子成员每人每年10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1篇,2020年班子成员已按时完成调研报告,其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调研报告获市直机关工委2020年机关党建优秀课题评选三等奖。三是12月31日,在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走访慰问工作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慰问对象、标准、次数、形式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走访规范到位,真正把“好事办好”。

    (二)关于“行政机关运行不够高效,在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上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部运转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2020年12月31日,结合实际制定了《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新进干部顶岗锻炼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运转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我局的人员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二是立即组织对2019年以来所有的信访件开展全面自查,对办理过程有缺项的及时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直至销号完成。对照检查发现的10信访件,及时按照巡察要求进行整改,其中对8件无分管领导意见的信访件,提交分管领导提出意见,2件无办理结果的信访件重新办理,现已办结。三是严格落实《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处理信访事项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11月20日至21日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确保信访事项办理形成闭环。四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2.关于“跟踪落实不够及时。”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从2020年4月起,迭代升级军人退役“一件事”,主动全域开展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试点工作。从2020年6月起,建立健全对试点工作每半月通报、每月工作例会、定期不定期赴基层督促指导及年终总结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目前,试点工作全省率先完成,试点经验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省、市各级领导先后对试点工作批示肯定。二是对全市去年“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有关工作措施、工作总结进行一次“回头看”,12月18日已完成,确保事事有落实。三是对纳入集中交办范围的重复信访事项、疑难信访积案和排查出的矛盾问题,由专人跟踪督促信访件化解进度,台账归类整理,明确化解措施、完成时限等,实行跟踪调度、动态监控、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要求,把握化解进度,按时汇报办结,确保化解质量。四是建立重点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列入各县(市、区)月度重点工作考核,每月进行通报。12月17日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点工作研讨会,特别是对去年上级督办件,对照政策再查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事项发生。五是结合服务保障体系考核验收工作需要,12月18日完成对全市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的全面细致检查,推动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对2名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处理。

    (三)关于“服务管理机关基础不够扎实,在服务能力、基层建设上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服务业务能力亟待提高。”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2020年11月20日至21日,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专题研讨班,市局全体人员、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乡镇(街道)服务站负责人参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并邀请国家、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相关领导以及我市相关业务专家进行授课。日常工作中通过以会代训、专项培训以及积极选派人员参加部、省组织的各类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站点的业务指导,12月31日制定下发全市服务中心(站)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意见建议。三是12月1日,在兰溪试点推进“轮值站长”制度,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年度转业士官安置工作,多措并举,合理提升专职人员比例,解决基层服务站“人少事多”的矛盾,截至1月6日,新增专职人员5名。四是专题向市委汇报。12月16日市委常委议军会上,市委书记明确指示:按省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武装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人员力量配备,逐年提高专职人员比例。

    2.关于“具体服务措施不够有效。”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移交安置处处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深入开展调研。2020年2月底至8月底,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开展调研,了解各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资金保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二是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将建立全市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提升体系纳入“金义都市区共建重大项目”,9月底联合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出台《金华市退役军人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解决了困扰各地已久的教育培训资源不均衡、经费保障不明确等问题,实现全市跨县域培训的目标。三是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9月已下发《关于开展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的通知》,对全市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目标、内容、时间、经费均进行明确要求。截至12月18日,全市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01人,复学529人,参加适应性培训603人,参训率89.73%。该项问题已于2020年12月18日完成整改。

    3.关于“基层服务站点不够平衡。”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制定下发《金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基层服务站建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2020年8月17日至8月27日完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站分组交叉开展互查互评工作;10月28日至30日市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分成5个小组到各县(市、区)督查考评“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11月27日至12月11日对标对表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自查工作。县乡村三级服务站通过督查、分组交叉检查、自查互查发现不足,不断提升保障体系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化水平。二是在11月份考核中,对婺城区、开发区进行了扣分。三是11月16日,局分管领导对婺城区、开发区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四是截至12月30日,开发区所涉及的苏孟乡湖海塘社区、和悦社区、合山头村和婺城区罗店镇后溪河村等四地已完成整改。五是举一反三,从11月27日起,对全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不定期进行视频抽查,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六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主要在责任落地和内部监督上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未能压紧压实。”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狠抓“四责协同”机制落实,2020年12月31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追究办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完善“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每季度专题听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及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职情况汇报;1月4日逐级签订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结合开展“四风”纠治行动,局机关纪委分别于11月19日、12月30日对下属单位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追究办法》。四是11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增补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重新调整分工,强化组织活力。

    2.关于“制度措施未能落实落细。”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31日修订完善保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内部人员借用的相关规定,强化相关政策规定学习,加强日常工作中的检查督导。二是11月3日调整完善局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一名行政编制党员干部专职负责保密文件的管理,加强涉密文件的定密、审核、领取、流转及保管工作。三是结合“金华市双拥网”违反保密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案例,2020年12月31日结合节前廉政教育,利用身边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自觉遵守规定的意识。四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定期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对,加强相关证件收缴、登记、领用全过程管理,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2021年1月6日对20人进行备案,其中新增13人、更新7人,另撤销备案1人。五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该项问题已于2021年1月6日完成整改。

    3.关于“警示教育未能入脑入心。”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巡察整改问题反馈后,通过12月28日的局务会、11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元旦节前廉政教育会等多种形式,及时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真实案例教育身边人,提升教育效果。二是强化责任追究。12月22日至24日,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确保巡察整改成效。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12月22日至24日与受到处理的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使其正确认识,增强工作积极性。四是认真筹备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亲自审定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和班子成员发言材料。

    (二)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超标准发放补贴。”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20日,收回超标准发放的0.32万元夜餐费并上缴财政账户。二是11月16日,服务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财政局相关财经制度和纪律。三是举一反三,11月16日至11月20日对单位组建以来加班情况和夜餐补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行为。四是12月24日对责任人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三)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服务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9日组织相关财经制度的学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手续。二是11月11日局机关及时制定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办法签订2020年度政务外网服务合同。三是对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2.关于“会计核算不合规。”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9日局务会组织财经制度学习;二是对部分差旅费报销会记凭证制作欠规范进行统计,进一步完善规范财务报销、会计核算相关流程。三是巡察反馈后,11月9日已将歌曲创作协议附在报销凭证后,对2.8万元劳务费的个税4720元,已由创作者本人补缴。四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主要在严格规范和制度执行上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开展品牌党支部创建评比,督促各支部强化“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落实,营造创先争优氛围。局机关党委共评选三星品牌党支部1家,二星品牌党支部1家,一星品牌党支部8家。二是规范活动开展,除离退休支部外,明确每月15日为主题党日活动时间,确保活动正常化、规范化。三是强化主体责任,12月24日机关党委专题向党组书记汇报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支部书记年终述职、机关党委委员专题讨论等活动,认真总结年度工作,查摆问题,谋划2021年工作思路。四是12月8日举办机关党建工作培训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务干部现场授课,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组织选举、发展党员等党务工作进行分块讲解,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五是在12月8日党建工作培训中,结合巡察整改指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意见征求,会中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做到查摆问题有针对性,批评意见有辣味,会后整改措施有落实,落实情况有检查。

    2.关于“党建阵地建设不够规范完善。”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26日,军休所、军供站支部党建阵地建设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对党建阵地进行全面检查,依据《金华市直机关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建阵地建设标准。三是针对服务中心正在改造提升实际,将服务中心党建阵地建设一并纳入改造。四是12月8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党建知识和规范管理水平。五是对3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3.关于“组织建设还存在差距。”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24日针对军休所未按规定报批,延期换届7个月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编印党建工作学习资料,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12月8日举办机关党建业务培训班,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纳入授课内容。三是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局党组备案成立中共金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11月1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四是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内基本制度的通知》,12月14日对全系统按时换届工作进行回头看,除军休所总支外,其他未发现有延期现象,相关报表已上报市直机关工委。五是对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关于“教育管理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务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18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委、纪委及支部建设问题,提出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力量,充实调整机关党委人选建议。11月26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调整支委人选,任命机关支部书记。二是12月24日局党组书记专题听取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查摆剖析问题,明确2021年工作重点及努力方向。三是12月8日举办机关党建工作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四是规范落实党建述职考评,12月30日开展(总)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活动,强化机关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指导。

    2.关于“党性教育不够细致深入。”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1月10日,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部署,各支部结合年终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局机关、军供站、服务中心党支部对照查摆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举一反三,12月30日,在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上要求各支部在年终组织生活会上,及时对照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举措开展自查整改,完善了整改清单及学习台账。三是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互联网+党建线上学习等方式,针对部分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老干部采取送学上门的形式,并建立学习结对联系表,确保学习教育不漏一人,消除“盲点”,确保学习成效。

    3.关于“资料台账管理重视不足。”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明确机关党委、各支部台账记录要求,对2020年台账进行补录。二是开展学习辅导,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党建专家库专家指导台账记录。三是12月18日,制定台账检查机制,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台账检查。四是11月26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对机关支部支委人选进行调整,而后立即召开新一届支委会,优化明确支委分工。五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加强人事工作,明确增设专职人事干部,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人事工作业务学习。11月6日至12月31日,结合巡察选人用人检查整改工作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时机,主动前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请教相关人事业务,邀请专家对我局人事工作进行指导。三是结合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11月21日局党组会研究完善干部任前考察评价机制。四是局党组加强人事工作的学习,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

    2.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21日局党组以及局机关、下属单位人事干部学习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法规,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报备、任职发文、推荐考察、测评及档案归集等,做到规范有序。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加强人事工作力量,明确增设专职人事干部,并同组织部对接确定,培训工作将结合下一步组织部选人用人业务培训同步组织。三是举一反三,11月19日至12月31日对机构成立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全面分析、全面整改。四是对2名责任人提醒谈话处理。

    3.关于“干部人事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2021年1月5日集中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作相关人员认真研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人事政策法规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12月22日已由组织部档案室对全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三是11月6日至12月31日,结合巡察选人用人检查整改工作、部分人员职级晋升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时机,主动前往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请教相关人事业务,加强对全局人事干部选人用人专题学习培训。四是12月31日修订完善局相关人事制度。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在工作责任落实上还存在空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1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和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履职内容。二是12月31日,规范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述职、年终述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质量,局党组严格落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

    (二)关于“舆论引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讲好退役军人故事”的宣传导向,指导各地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典型挖掘上,从10月20日起,在局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一批双拥及模范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塑造一批可敬可学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二是从10月14日起,调整局微信公众号版块内容设置,集中宣传新法律法规政策、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一等功臣”王亮事迹、模范退役军人事迹等,取得较好效果。三是为进一步营造尊军、崇军氛围,讲好退役军人故事,12月14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国、全省双拥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部署开展全市模范双拥人物和优秀军转干部选树活动。

    五、关于“落实审计、主题教育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主要在全面深入和持续整改上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举一反三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12月下旬相关单位组织了一次社会保险政策方面专题学习。二是12月上旬,组织各下属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核查,并全面厘清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列出2015-2018失业保险费个人应缴清单。三是12月30日,对单位代扣应个人承担失业保险金,共计1.74771万元,全面进行追缴。四是对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二)关于“着眼长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2名局领导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结合“深化三服务、真情聚四家”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班子联系县(市、区)制度,班子成员带着问题调研,加强措施整改。10月28日至30日市委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5个小组到各县(市、区)督查考评“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二是11月20日至21日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对基层服务站点就业创业扶持、权益保障能力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找短板、强弱项,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三是12月17日,召开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点工作研讨会,结合“大家访、大代办、大接访、大化解”及“云服务”等活动,积极提升“三服务”水平。

    (三)关于“彻底整改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认领责任,牵头落实整改。一是及时核查相关情况及原因。经查2019年5月14日我局正式开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首批关系转接的2名干部其工资在账户开通前已由原单位发放并扣除了职工个人养老金、职业年金共0.23万元,财务未及时核对账目,造成转接不及时。二是按照巡察要求及时整改,2021年1月6日已与相关单位财务完成对接并办理转接手续。三是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处理。

    下一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成效、拓展成果、防止反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要求,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把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完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持刀刃向内,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照问题清单从严从紧整改,以强烈的使命担当,抓好反馈意见的持续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彻底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495865,邮政信箱:321017,电子邮箱jhtyjr@126.com。